红斑狼疮患者孕期注意事项

  怀孕对于女性朋友来说是件无尚荣耀的事,因为她即将升任为母亲。但是对于红斑狼疮患者来说则是悲喜交加,那么红斑狼疮患者如何安全度过孕期?下面,就跟随北京美迪中医皮肤病医院的专家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。

  红斑狼疮为自身免疫性疾病之一,属结缔组织病范围,分为盘状红斑狼疮(DLE),系统性红斑狼疮(SLE)、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、深部红斑狼疮等类型。红斑狼疮的发病缓慢,隐袭发生,临床表现多样,以缓解和反复发作交替出现、反复发作为特点。盘状红斑狼疮损害以局部皮肤为主,系统性红斑狼疮常累及多个脏器、系统。红斑狼疮患者约70%~85%有皮肤表现,因此红斑狼疮历来是皮肤病学研究的重点。

  红斑狼疮患者孕期注意事项

  1、注意卵巢功能保护,慎用卵巢毒性药物。环磷酰胺(CTX)和雷公藤制剂是治疗SLE的常用药物,疗效肯定。

  2、掌握妊娠时机。妊娠、生育曾经被列为SLE患者的禁忌,因为妊娠、生育常常导致SLE的复发或病情加重,甚至危及生命。

  3、严密监视,恰当用药。SLE患者妊娠期间,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,严密监视,避免过劳或感染。如果病情不稳定,可应用泼尼松治疗。

  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3个月容易发生流产,末3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,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。在临床中,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、怀孕、生育。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,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。

  如:

  (1)病情基本缓解6个月以上。

  (2)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。阳性者容易流产、死胎。

  (3)强的松服15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。

  (4)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,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。

  (5)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,使之成为无活性的11—酮形式,保护了胎儿。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。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,视病情要增加剂量。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。

  (6)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不能被胎盘酶所氧化,能影响胎儿,如服这种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。

  (7)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,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。

  (8)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15毫克以下,最多不超过30毫克。

  (9)孕妇禁用水杨酸盐、非甾体类消炎药、抗疟药。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。

  在日常生活中,红斑狼疮患者不仅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,同时还要注意日常保护及饮食习惯的改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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